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资料图)
(2023年6月28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袁飞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决定免去
刘卫宝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8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毓江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王传俊为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吴超的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8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思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李玲云为合肥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
免去
朱治能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宋长城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免职人员名单
(2023年6月28日合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曹晓东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刚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杨勇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来源 合肥人大
编辑 实习编辑 赵司尧
流程编辑 刘伟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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