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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代理维权行为屡禁不止 代表建议专门立法打击“征信修复”乱象

2022-12-21 19:30:24    出处:法人网

□ 本报记者 蒲晓磊

几年前,湖北武汉市民张辉通过手机办理了多张信用卡和一些网贷,本以为能够“拆东墙补西墙”慢慢还上,但发现越欠越多。最终,他费尽力气还完了信用卡,一些网贷的“窟窿”却是无力补上。

“今年谈了对象,家里想让我贷款买房准备结婚。但在查询征信报告后发现,我还有多个网络借款平台的欠款。为了尽快修复征信,我就在网上找了一家征信修复公司,没想到债务没解决、信用没修复,还搭进去几千元的‘咨询费’和‘修复费’。”张辉说。


【资料图】

张辉的遭遇,在近年来并不少见。针对这一现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出“关于防范互联网金融领域违法违规代理维权风险的提示”。该提示称,近年来,“专业反催收”“逾期铲单”“代理免除债务”“追讨证券期货投资损失或咨询服务费用”“提前全额退保”“征信修复、洗白”等信息通过网络平台广为传播。此类违法违规代理维权行为不仅严重扰乱金融市场正常秩序和金融机构正常经营,还可能滋生其他相关违法犯罪,危害社会稳定。

多位全国人大代表和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整治信用服务领域突出的失信问题,尽快在国家层面对征信管理进行立法,加快完善征信管理制度,为推进“征信修复”骗局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现存“征信修复”相关企业上万家

《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征信服务可使交易主体能以较低成本了解交易对方的信用状况,一方面可防范交易风险,另一方面又可使具有良好信用的企业和个人获得更多的交易机会。

随着征信应用领域不断拓展,不少人把目光瞄准了“征信修复”。近年来,与“征信修复”相关的公司持续增长。记者在企查查平台以“征信修复”为关键词搜索发现,截至12月初,国内“征信修复”相关现存企业近万家。从年注册角度来看,最近3年来,每年新注册量均在上千家——2020年共新注册1390家,2021年共新注册4700余家,截至12月初,2022年共新注册3000余家相关企业。

与此同时,与征信相关的虚假宣传和诈骗套路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部分信息主体急于消除不良征信记录的心理,混淆征信异议、信用修复概念,以“征信修复、洗白、铲单”“征信异议投诉咨询、代理”为名行骗,威胁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重扰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大局。

“在最开始咨询的时候,征信修复公司说一个月之内就能完成逾期记录的修复。但两三个月的时间都没能修复好,其间还向我收了好几次费用。”张辉说。

张辉的遭遇,再次证明了一个事实——征信修复公司所作出的“征信修复”承诺,根本不可能实现。

征信报告是对个人信用信息真实、客观的记录,任何机构都不能随意修改。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多次发出提醒,强调“征信修复”不可信。征信领域不存在“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的说法,收取一定费用处理“征信修复”、网贷逾期的广告都是虚假广告、非法宣传。

债闹组织恶意逃废债套路升级

在“征信修复”的套路中,“收取高额费用恶意逃废债”是极为常见的骗局。不仅金融消费者会“雪上加霜”,不少金融机构也苦不堪言。

某持牌消费金融机构客服总监赵伟明显感受到,与前两年相比,今年债闹组织闹得更厉害,“或许是受到疫情影响,金融消费者的收入受到影响,还贷压力比较大,这就给了债闹组织钻空子的机会,以‘征信修复’为由帮助他们减免、逃避债务,我几乎每天都要处理这样的问题”。

所谓债闹,主要是指恶意逃废债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分成两种:借款人通过伪造病历证明、贫困证明、编造艰难处境等方式,通过恶意投诉金融机构、助贷平台等方式达到逃避债务目的;债闹组织打着为债务人减免债务的幌子,向借款人传授减免息差与延期还款的“技巧”,教唆煽动他们拒绝偿还债款,并借此牟利。

赵伟给记者看了一份他们收到的假病历——某医院开具的抑郁症证明,这份假证明把“心理咨询科”写成“心里咨询科”,日期误写成“202年11月20日”。后来,赵伟他们专门查询了这份病历上的医院官网,发现并无心理咨询科室,并致电询问了该院工作人员予以确认。

随着金融机构应对策略的完善,相关伪造资料很容易被金融机构风控人员识别。于是,债闹组织又开发出了新方案——向地方银保监局、信访局、市场监管局等政府部门逐步投诉,借助后者的投诉解决率与反馈满意度指标对金融机构进行施压,迫使金融机构作出延长还款或减免部分债务本息的“让步”。

“今年以来,我们几乎每天都会接到相关政府部门的询问电话,反复解释其中可能存在的债闹行为。这些不断翻新的债闹手法,给我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和不小的损失。”赵伟无奈地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党委书记陈建华指出,“征信修复”骗局手段不断翻新,跨行业跨领域,已经形成一条集“征信修复”培训、加盟代理、个人信息售卖于一体的灰色产业链,呈现出专业化、团伙化的倾向,严重干扰正常经济金融秩序,侵害群众财产安全,影响社会安定团结。

加快立法填补征信业法律空白

自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打击恶意逃废债”以来,我国持续加大对恶意逃废债的打击力度。2021年2月,中国银保监会表态坚决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推动200多家机构接入各类征信系统,加强对“反催收联盟”等违法违规网络群组的治理。辽宁、北京、海南、湖南、广东、山西、甘肃、福建、安徽、广西等地监管部门发布通知,严厉打击金融领域恶意投诉违法犯罪行为。

监管部门也多次发文,要求打击“征信修复”违法行为。

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征信修复”乱象专项治理“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22年3月中旬至6月下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

今年4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重点开展“征信修复”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专项治理对象主要是假借“征信修复”“征信洗白”等名义招摇撞骗,通过虚假宣传、教唆无理申诉、材料造假、恶意投诉等手段骗取钱财或个人信息,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市场主体。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注意到,打击“征信修复”等乱象,一些经验已经形成。例如,建立联合整治专项行动机制——多地在开展专项治理的过程中,积极统筹监管部门等各方力量,细化责任分工,有力有序有效推动落实;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湖北警方日前联手分期乐,对一协助债务人批量伪造重症、贫困证明的非法代理债闹团伙进行立案打击。

“近年来,我国在打击恶意逃废债方面取得了一些经验,比如,开展多部门协调联动、明确相关部门的职权分工等。对于这些有益的对策措施,可以通过完善立法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为推动‘征信修复’治理工作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刘俊海说。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行长白鹤祥指出,目前,我国征信业最高位阶的法规仍为《征信业管理条例》,缺少一部具有顶层设计功能的基本法,在法律层面存在短板。

白鹤祥建议,加紧制定并出台征信法,形成“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配套制度”三位一体的征信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提升征信业法治水平,更好地引领数字经济时代征信业创新,推动征信业现代化,促进征信业高质量发展。

关键词: 屡禁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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