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从2022年11月11日0时起,对龙山街道、龙溪街道、龙塔街道、双龙湖街道、宝圣湖街道、回兴街道、两路街道、双凤桥街道、仙桃街道、悦来街道全域及王家街道、木耳镇、玉峰山镇、龙兴镇城市建成区实施临时管控。
二、临时管控区域内,继续执行《重庆市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社会面管控的通告》(2022年第130号)相应管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情况确定。
三、临时管控区域内,住宅小区原则上只保留1个车行口、1个人行口,单体楼经一定隔离后保留1个车行口、1个人行口。居民除接受核酸检测和紧急就医等,原则上非必要不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餐饮企业停止一切堂食服务。
四、临时管控区域内,居民每户每天安排1人凭物业或社区发放的出门条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分时有序就近采买生活物资。承担防疫任务的医务工作者、保供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凭工作证或单位证明以及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入。
未尽事宜,以渝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解释为准。
特此通告
重庆市渝北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