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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近日,黑龙江省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团队收到黑龙江省大庄园肉业有限公司送来的锦旗及感谢信。
此前,一起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实现了诉前调解,黑龙江省大庄园肉业有限公司即时收到侵权人赔偿款6万元。
据悉,近年来,该院多管齐下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着力为知识产权战略实施提供优质的司法保障。今年以来,该院通过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中心调解案件71件,其中知识产权诉调对接平台调解案件29件。
绥化是农业大市,案件类型化特点明显,标的额普遍不高,绥化中院积极落实“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实施、比例协调”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政策,以多种方式化解涉知识产权矛盾纠纷。该院强化知识产权调解工作,不断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落实好牵头单位主体责任,牵头制发多个合作机制文件,切实推动知识产权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举措落实落靠。
同时,绥化中院加大产权保护审判工作力度,切实加大侵权制裁力度,从重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依法运用法律规定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让侵权者付出高昂代价。
此外,该院组织召开知识产权案件观摩庭,邀请市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观摩庭审;成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全心全意为创新主体、为知识产权权利人服务,共解答法律问题415次,指导企业成功维权163次;连续五年向市委市政府报送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白皮书,累计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40个;持续开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军营、进乡村“六进”法律宣传,加强知识产权法律宣传,有效提升了群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关注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