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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南昌9月1日电 (记者 李韵涵)9月1日,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涉案金额高达2.9332亿元,造成损失1.6861亿元的养老诈骗案件进行二审宣判,认定被告人张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对其他四名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至四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至2015年初,被告人张某注册成立瀚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简称“瀚耀投资公司”)、江西颐生园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江西省东方禅韵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禅韵公司”)等多家公司,以投资养老养生项目为名向他人集资借款900余万元进行项目投资,但均投资失利。
2015年10月,多次投资失利的被告人张某以明显过高的转让价格2248万元承租经营泰轩温泉酒店有限公司(简称“泰轩酒店”),为偿还转让款及之前所欠债务,其多次组织人员利用“泰轩酒店”在上海、南昌、宜春等地进行非法集资。
此后,为扩大影响,吸收更多资金,又策划成立了明月山天年会俱乐部,注册、收购了瀚耀国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瀚宗(上海)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三亚盛世颐年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等数十家空壳公司,对外宣称上述公司、酒店均为“瀚耀集团”旗下产业,隐瞒公司真实经营状况,虚夸“瀚耀集团”公司实力和投资前景,以打造禅修疗养、健康养生、旅游休闲等养老生态产业链为幌子,以年利率10%-18%不等的回报为诱饵,或编造公司“上市”、“认购原始股”的投资骗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召开推介会、免费旅游、酒店入住体验等方式,在上海、宜春等地公开宣传,诱骗集资参与人预存养生卡、认购股权、签订投资合同,向不特定公众非法募集大量资金。
截至案发,共向2358人非法吸收资金2.9332亿元,造成损失1.6861亿元。其他四被告人为公司的主要管理人员或营销团队负责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并分别从中获取违法所得53.86万元至12.47万元。案发后,被告人张某等人自动向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作为“瀚耀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以投资养老养生等项目为名,以高息、高回报为诱饵,使用诈骗的方法,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方式向他人非法集资,致使大部分集资款无法归还,骗得集资款共计人民币1.6861亿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其余四名被告人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均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告人张某虽具有自首情节,但其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犯罪金额特别巨大,到案后未进行退赃退赔,给集资参与人造成的损失特别巨大、后果特别严重,依法不予从轻处罚。据此,二审法院依法维持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张某无期徒刑的判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