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22日电 据国家林草局网站消息,为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示范作用,持续释放“严起来”的信号,国家林草局决定公布10起非法毁林造地典型案例。
具体案件情况如下:
1.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静游镇土地整理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2020年森林督查发现,山西省娄烦县静游镇土地整理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95公顷,均位于汾河上游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娄烦县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目前,已恢复植被95公顷。娄烦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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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元谋县平田乡等5个乡(镇)华竹整治项目一片区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2021年森林督查发现,云南省元谋县平田乡等5个乡(镇)华竹土地整治项目一片区涉嫌违法占用林地 21.96 公顷。元谋县林草局将案件移送元谋县公安局刑事立案。元谋县公安局审查后,撤销刑事立案,并将卷宗退回元谋县林草局。2022年3月,元谋县林草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67万元。目前,已原地恢复植被21.96公顷。元谋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2人。
3.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天门山镇土地整理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2019年森林督查发现,湖南省永定区天门山镇土地整理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19.05公顷。永定区林业局将该案移送永定区林公安分局刑事立案。2022年 3月,永定区森林公安局将该案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已恢复植被19.05公顷。永定区纪委监委追责问责4人。
4.重庆市城口县周溪乡药材基地土地整理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2021年森林督查发现,重庆市城口县周溪乡药材基地土地整理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15.48公顷。经城口县林业局现地核实,该项目实际违法占用林地17.54公顷。2021年11月,经城口县司法部门集体研判,决定不予刑事立案。城口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32.87万元。目前,已恢复植被17.54公顷。城口县纪委监委已依法立案。
5.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乾潭镇垦造耕地(水田)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2021年森林督查发现,浙江省建德市乾潭镇垦造耕地(水田)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6.78公顷。2021年12月,建德市林业局将该案移送建德市公安局刑事立案。目前,已原地恢复植被6.78公顷。
6.福建省宁德市屏南县熙岭乡前塘村民委员会擅自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2019年森林督查发现,福建省屏南县土地开发利用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4.61公顷。经屏南县林业局现地核实,该项目实际违法开垦林地面积6.64公顷。2022年4月12日,屏南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13.28万元。钱塘村民委员会自愿缴纳了林业生态环境修复履约保证金35.86万元。目前,正在对受损林地进行补植复绿。
7.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云山集团林业公司土地整理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2019年森林督查发现,永修县云山集团林业公司土地整理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 5.2公顷。2020年7月,永修县林业局执法大队对其滥伐林木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6.3万元。2021年1月,永修县林业局将该案移送永修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刑事立案。目前,已原地恢复植被5.2公顷。九江市、永修县纪委监委共追责问责13人。
8.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招贤镇和常丰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2020年森林督查发现,陕西省麟游县招贤镇和常丰镇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2.5公顷。2021年10月,麟游县林业局将案件移送麟游县公安局。2021年11月,麟游县公安机关决定不予刑事立案。麟游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63万元。目前,已恢复植被1.73公顷。宝鸡市、麟游县纪委监委共追责问责3人。
9.河南省夏邑县2018年度第十三批补充耕地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2020年森林督查发现,河南省夏邑县2018年度第十三批补充耕地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2.12公顷。2021年10月,夏邑县自然资源局将线索移送至夏邑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夏邑县公安局森林公安分局不予刑事立案。夏邑县林业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1.17万元。目前,已恢复植被2.12公顷。夏邑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3人。
10.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嫌毁林开垦、改变林地用途案。2021年森林督查发现,湖北省襄州区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涉嫌违法占用林地1.05公顷。2022年3月,襄州区自然资源与规划局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原地恢复植被1.05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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