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
限行尾号:1和6
限行时间:6:00-22:00
12月11日,成都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信息:根据12月11日省市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自12月13日起,预测成都市PM₂.₅ 浓度大于115微克每立方米将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有短时出现重度污染的风险,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规定,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具体限行措施如下: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1年12月13日零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尾号限行时间由7:30分至20:30分变为6:00至22:00。
一、全天禁止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以及运输煤炭、砂石(砖)、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运输车辆在中心城区、郊区新城建成区道路上通行
二、工作日6:00至22:00,禁止国Ⅲ(不含)以下排放标准的汽油车、柴油车(特殊车辆除外)在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道路上行驶。
三、工作日6:00至22:00,在中心城区绕城高速公路(不含)以内区域道路,实行汽车尾号限行,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的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尾号限行。即:星期一限行尾号“1”和“6”,星期二限行尾号“2”和“7”,星期三限行尾号“3”和“8”,星期四限行尾号“4”和“9”,星期五限行尾号“5”和“0”。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恢复城区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进一步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与社会经济发展,结合成都市道路交通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成都市公安局交管局决定于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起,恢复小型载客汽车“尾号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成都11月29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
根据最新空气质量预测,从11月29日开始,成都市未来三天气象扩散条件为中等偏好至中等,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及以下且将持续36小时以上。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规定,决定于11月29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预警正式解除前,继续执行各项应急措施。
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公交免费、地铁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