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
(一)适用对象:
全市中小企业(不含专营劳务派遣的企业)在停工期间委托有关机构开展职工线上职业培训的,给予中小企业职工线上培训补贴。
其中,“中小企业”是指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注册在本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停工”,是指受本次疫情影响整体停工或部分生产经营业务处于停工状态;“职工”,是指建立劳动关系人员、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等一线员工。
(二)补贴标准:
1.补贴标准参照《成都市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及标准》(成人社发〔2018〕11号)中相同或相近工种和等级所对应的补贴标准合理确定,具体金额以企业购买第三方培训机构服务所产生的发票金额为准。对参加线上免费培训的,不再给予补贴。
2.企业停工期间,原则上每人可享受不超过3次补贴。但享受多次补贴时,必须在上一个培训项目结束后才能参加下一个培训项目。同一培训项目不可重复享受补贴。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根据企业职工岗位需求自主确定,但应符合生产经营实际需要,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企业职工线上培训平台由企业或职工自主选择,但是应具备线上培训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有答疑测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等条件。鼓励企业优先选择政府部门提供的公益性免费职业技能平台提供线上培训服务。
(四)申请程序:
1.培训前备案。
培训前按参保关系向所在的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报告、培训方案(包括:企业名称、企业基本情况、培训对象、培训工种及等级、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方式及平台、培训成本等),以及企业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材料进行备案。备案的同时,签订申请告知承诺书。
2.开展培训。
企业按照备案的培训方案组织企业职工参加线上培训,并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管理,确保有签到注册、有学习记录,学习过程可查询、可追溯。
3.培训后提交资料。
企业按培训方案完成培训课程后,向所在的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培训费用发票、学员花名册、授课记录证明材料、企业开户银行账户信息等。可登陆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cdhrss.chengdu.gov.cn/—“20条政策措施专栏”—培训政策,下载相关表格。
4.审核与拨付。
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对企业、培训人数及花名册、平台及补贴金额等公示5个工作日后,将培训费补贴核拨到企业提供的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