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介绍服务补助
补助标准为1000 元/人
我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力资源机构”)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向成都市重点工业企业(名单以成都市经信局公布为准)输送劳动者,劳动者在重点工业企业实现稳定就业并连续参加社会保险6 个月以上的,人力资源机构可向重点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吸纳就业补贴
(一)适用对象: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经市或各区(市)县防控指挥部的应急保障成员单位确认的成都市医疗防疫物资生产企业。
(二)申请条件:1.医疗防疫生产企业名单必须由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应急保障组牵头的相关市级部门提供。2.因扩大产能需要,每新招用一名职工并缴纳社保1个月及以上,可向参保关系所在的市或区(市)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