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核酸检测一次多少钱?
2021年12月9日起四川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再降价
12月6日,四川省医疗保障局联合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再次调整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项目价格的通知》,将省管公立医疗机构“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项目价格下调为40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5混1)”项目价格和“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10混1)”项目价格统一下调为10元/人次。
目前价格为40元(12月9日起实行)
省管三级公立医疗机构40元/人次、省管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40元/人次(均含核酸检测试剂)。
省管公立医疗机构新冠肺炎核酸和抗体检测价格项目表一览:
一、“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项目价格调整至40元/人次,“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5混1)”项目价格和“病原体核糖核酸扩增定性检测-新型冠状病毒(10混1)”项目价格统一调整至10元/人次(详见附件),价格不区分医疗机构等级。
二、附件所列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为全省最高限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应根据当地医疗水平、经济水平和医院等级等因素,按规定制定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价格,且不得超过同等级省管公立医疗机构价格。
三、属于“应检尽检”的,按防疫规定采用多人混检;属于“愿检尽检”且检测机构单日检测人数较多的,可采用多人混检,也可采用单人单检方式检测并计费。按要求,对入境人员、密切接触者等高风险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要严格落实单人单检。
四、公立医疗机构提供核酸检测服务,应设置专门窗口和独立区域,及时做好系统更新、价格公示、宣传解释等工作;同步优化内部管理流程,采取电子化、信息化的方式,为群众提供核酸检测结果推送服务。单纯进行核酸检测的,不得收取挂号费和门诊诊查费。
五、医保支付政策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新型冠状病毒相关检测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川医保规〔2020〕5号)执行。
六、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医疗保障部门在监管中,要将“服务按多人混检进行、收费套用单人单检价格”等情况列入常态化检查事项;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核酸检测质量监管,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七、本通知自2021年12月9日起施行,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检测的价格政策为临时价格政策,疫情结束自行废止。此前价格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1. 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本人就诊卡。
2.为降低到院交叉感染风险,所有到院检测者需戴口罩和准备一个备用口罩。
3.为避免出现呕吐情况,采样前2小时请勿进食。
4.为避免影响检测结果,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喝酒和嚼口香糖。
5.所有等候检测人员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交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