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昨日发布《关于做好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将在全市10个区(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优选有条件的学校、社区或其他机构,试点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全市10个区(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优选有条件的学校(也可以协同其他部门优选社区或其他机构),试点开展小学生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具体开放学校数量和布点,由各区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服务时段原则上从7月19日到8月20日(不含周六、日),分为2期。每期具体起始时间由各试点学校结合实际安排。
各试点学校根据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安排,主要面向本区小学生提供暑期托管服务,由学生家长自主自愿报名参加。
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试点学校不得组织学科培训和集体授课,严禁违规补课、讲授新课、布置新作业。
《通知》要求,试点学校可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所属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示后执行。同一区内试点学校收费标准应相对统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免收相应费用。(记者沈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