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日前公布的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信息(2020年第17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决定)显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作为相关资产管理计划的投资顾问或管理人,存在以下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
一是通过其作为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在发行环节购买自己的债券,破坏了市场发行秩序;二是通过作为投资顾问或管理人的相关资产管理计划,协助相关发行人交易自己发行的债券,规避人民银行〔2015〕第9号公告相关规定。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规定,经2020年第17次自律处分会议审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对海通资管予以警告,责令其针对本次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同时,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已将海通资管有关违规情况报送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
公司官网显示,海通资管是在原海通证券客户资产管理部基础上组建起来的、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额出资的子公司,于2012年7月开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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